在当代社会,教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日益紧密,成为提升国民素养、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作为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主管部门,其教育职能不仅体现在直接的文化传承与推广中,更渗透于旅游体验、公共文化服务以及国际文化交流等多个层面,构建起一个立体而多元的社会教育体系。
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本质上是“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的生动实践。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系统性地保护、整理和阐释文化遗产,将历史古迹、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转化为鲜活的教育资源。当人们漫步于长城,或欣赏一场传统戏曲表演时,所获得的不仅是感官的愉悦,更是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着历史、艺术与价值观的熏陶。这种沉浸式、体验式的学习,突破了传统课堂的边界,使教育变得更加生动可感,有效激发了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与认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和旅游部履行教育职能的基础平台。通过统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该部门确保了公共文化资源的均等化、普惠化 access。这些场所不仅是提供休闲娱乐的空间,更是开展社会教育、终身学习的课堂。例如,图书馆举办的公益讲座、文化馆开展的技能培训、美术馆策划的主题展览,都在持续为公众提供知识更新与审美提升的机会,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在旅游业的发展导向中,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倡导并规划具有教育意义的旅游产品。红色旅游、研学旅行、文化遗产旅游等专项活动的推广,使得旅游过程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通过制定标准、规范市场、打造精品线路,该部门引导旅游业从单纯的观光休闲向深度的文化体验与教育收获转型升级,让旅途成为一场富有收获的成长之旅。
文化和旅游部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这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民教育。通过举办“文化年”、“旅游年”、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出访、引进国外优秀文化项目,该部门帮助公众拓宽国际视野,在了解世界多元文化的同时,更深刻地理解自身文化的独特价值与地位,培养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文明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教育工作,是一种广泛融入社会生活、润物细无声的柔性教育。它不局限于颁发文凭或传授特定技能,而是致力于通过文化浸润与旅游体验,全面提升公民的道德情操、人文素养和审美水平,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深厚的文化滋养和精神动力。在新时代背景下,其教育职能的深化与拓展,必将为国家的文化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贡献更为坚实的力量。